长兴开展电动自行车用头盔和充电器“新国标” 宣贯
关于电动车头盔和充电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将事关市民出行安全的2个标准落实落地,近日,长兴县局邀请专家开展“新国标”宣贯活动,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新国标”要求规范生产、销售。辖区内头盔、充电器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协会成员共35家参加。
活动中,详细解读了新旧国标的差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在原有摩托车头盔的基础上,首次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类型和技术要求纳入标准。专家具体讲述了新标准在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的严格规定。《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统一了铅酸蓄电池和锂电池充电器输出插头的形式,并设置了通讯功能。专家梳理介绍了新旧标准之间的差异,对针对性提高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安全性的机械安全及结构、电气安全、环境适应性、发热与热失控、输出接口安全性、耐热及防火阻燃、电磁兼容等项目进行了详细讲解。
下一步,该局将组织电动自行车头盔、充电器产品的监督抽查以及头盔、充电器销售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确保市场上生产、销售的头盔、充电器合法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