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公开征求《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8月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芮齐青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芮齐青 联系电话:18857260058
附件:
1.
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2.
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