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公开征求《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 第2部分:医疗》市级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8月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江佩芳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江佩芳 联系电话:0572-2398881
附件:
1.
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 第2部分:医疗(征求意见稿).docx
2.
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