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请牵头起草单位抓紧落实标准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定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标准化处联系。
联系人:谢阿凯;联系电话:2523023。
附件:2021年第三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2021年第三批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牵头起草单位 | 完成报批时间 | 提出单位 |
1 | 内河水上服务区服务管理规范 | 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 2022年6月 |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
2 | 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管理规范 | 吴兴区人社局 | 2022年6月 | 湖州市人社局 |
3 | 事业单位公益行评价规范 第2部分:医疗 | 中共湖州市委编办 | 2022年6月 | 中共湖州市委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