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社会治理标准化发展报告(节选)
社会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进一步指明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方向路径、基础保障和根本遵循。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在党和国家文献中第一次把“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纳入社会治理体系,第一次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认识更加深化、部署愈加全面、要求越来越高。
标准化作为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与标志。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共识,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规则、指南或特性的认识世界改造自然、治理社会的思维理念、技术方法和科学工具,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最佳方法手段,尤其是《决定》首度强调“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在社会治理体系的突出地位,对标准化提出了全新更高要求,切实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
一、社会治理背景概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大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浙江省委提出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浙江,湖州市委提出了要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先行区;浙江省建设平安浙江会议暨建设平安浙江10周年纪念大会指出扎实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努力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浙江;浙江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指出要把“最多跑一次”理念方法运用到社会治理领域,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湖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指出要奋力争当市域治理现代化先行地排头兵,坚持以“最多跑一地”为牵引,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区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及乡镇(街道)分中心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关精神,根据省委车俊书记提出的要“积极争当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先行地和排头兵”的指示要求,我市以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为主线,充分发挥标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着力在体制机制、标准体系、标准制定实施等方面改革创新,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构建“三位一体”工作体系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发挥标准在立法中的补充作用和制度机制的转化推广作用,着力构建立法、标准、制度“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在立法层面,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引领,充分用好地方立法权,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在标准层面,加快基层治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治理评价标准,让治理工作可量化、可评估,探索研制乡镇(街道)平安指数评价标准。在制度层面,要把基层先进经验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
三、建立“湖州治理”标准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将“湖州治理”标准体系作为全市“湖州标准”总体系的七大子体系之一,全面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建立覆盖政府治理、产业治理、生态治理、民生治理、基层治理、应急治理、智慧治理的“湖州治理”标准体系,以标准作为治理依据和评价准则的技术支撑,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助力打造为民政府、有为政府、法治政府、清廉政府,助推全市治理水平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四、开展“标准化+社会治理”行动
立足湖州地方特色,突出政府治理、民政治理、法治治理、市场治理、健康治理、基层治理等六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化全方位融入基层治理,累计制定发布基层治理地方标准45项。
(一)推进政府治理标准化。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
革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以老百姓办事方便为中心,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延伸到乡镇(街道),在全省率先发布了“1+4”标准,积极构建乡镇(街道)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1+4”模式,“1”是一个总则,明确全市各乡镇(街道)政务办事的共性要求,对“最多跑一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工作要求、制度建设、服务质量评价、便民服务中心标识进行了统一规定。“4”是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中心镇、一般乡镇和街道等四类乡镇(街道)按照“执行共性、尊从个性”的原则,分类制定地方标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作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前沿阵地,其服务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形成一套针对乡镇(街道)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的系列标准,提高全市各乡镇(街道)政务办事的服务效率,有利于降低群众办事难度,做到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同时便于经验推广复制,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化作用。
(二)推进民政治理标准化。着眼于民生基本公共服务
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打造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标准化、便捷化的基础上,践行三个体系:一是建立标准化组织体系。成立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成全省首个覆盖民政全领域、首个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的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步建立“一个指挥协调体系、一个专业运作机构、一套目标考核制度、一套对接协调机制”的“四个一”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民政标准体系。积极构建包含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治理、殡葬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六大重点领域的高质量民政标准体系,并组织申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专项试点;截止目前,已制定发布8项市级地方标准,今年立项研制5项,其中最近发布的《逝者身后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市级地方标准,把治丧办事11个部门、20件事整合为一件事,让群众和部门都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三是标准监督实施体系。民政标准化培训、宣传、实施推广、效果评价等各项体系化工作进入快车道,各项标准在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社会组织规范化、“三社联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幸福邻里中心建设与服务管理规范》首次被市政府文件引用作为社区建设评估标准,效益上得以显现。完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等2项民政领域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有效保证标准适用性。
(三)推进法治治理标准化。围绕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
理示范市这一目标,探索用标准化手段构筑多元化社会矛盾治理体系,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借鉴“枫桥经验”,推广“余村经验”,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制定发布《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为打响“美丽乡村,无法不美”品牌提供了民主法治保障。安吉县主导的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成为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的重要载体。发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支撑形成“生态引领、全域创建、成风化俗、和谐发展”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湖州模式”。此外,即将发布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服务规范》,将有效指导我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为各级司法部门推进该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推进市场治理标准化。聚力聚焦高品质生活,发挥标准规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放心放费的市场环境。在全国率先出台“厨房革命”地方标准《“安全、可视、健康”厨房建设规范》,明确大中型餐饮、小餐饮、微型餐饮、集体食堂、农村家宴中心五大类厨房建设要求,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各类餐饮“厨房革命”建设9538家,3211家餐饮单位后厨视频接入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主导制定《乡村放心消费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实现了县级、市级、省级标准三级跳,全省乡村放心消费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成功通过标准手段将基层经验复制推广,截止目前,全市建立放心消费示范乡镇(街道)35家、示范村(社区)128家。另外,近日制定发布的《乡镇现代商贸建设和评价规范》,有力支撑农村产业提质增效、助推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完善高效便捷流通网络、营造便利放心消费环境。
(五)推进健康治理标准化。围绕健康湖州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营养健康管理等标准化建设。发布《营养健康村建设规范》,成功将德清县洛舍镇砂村“营养健康村”先进经验推广全市,为乡村推进营养健康建设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向,进而促进乡村健康相关基础设施的完善,深化社区卫生健康服务的开展,推动百姓健康饮食理念的树立,助力健康湖州、健康村镇建设。发布《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指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评价规范》等标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基层医疗发展,持续改进基层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措施。
(六)推进基层治理标准化。浙江省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指导意见》(湖委办发〔2019〕73号)指出要加强县级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马晓晖书记在《光明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争当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先行地排头兵”提出要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在余杭区调研并出席全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时强调,要进一步整合力量资源、集成多元手段、大胆实践创新,加快打造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指导意见》(湖委办发〔2019〕73号)指出要加强县级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建设统一的、规范的矛调中心可以集中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领域。
习总书记在2020年3月30日考察湖州安吉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个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安吉县的做法值得推广”。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是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标准是工作规范、经验推广最有效的载体之一。湖州市市各区县全部建立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在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上有很多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复制推广,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湖州市在2020年8月出台了《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运行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一方面能够统一规范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设,提升为民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够优化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运行管理,助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进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