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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油的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2026-01-12   来源: 湖州日报

大家每天做饭都离不开各种食用植物油,安全放心的植物油有什么标准呢?

国家标准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规定:食用植物油指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食用植物调和油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

标准规定:植物油应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的酸价(KOH)应≤3毫克/克,过氧化值应≤0.25克/100克,溶剂残留量应≤20毫克/千克,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毫克/千克时,视为未检出),棉籽油的游离棉酚应≤200毫克/千克。

此外,标准还规定,单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中不应掺有其他油脂。食用植物调和油产品应以“食用植物调和油”命名。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记者  邱瑭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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