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近年来,很多企业意识到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的技术成为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可谓得标准者得天下。
企业标准制定程序一般包括7个阶段:立项、起草草案、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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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调查研究、收集有关信息是制定标准的关键环节,调查研究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相关信息,充足的信息是制定标准的依据,信息是否充分直接影响到制定标准的质量。企业应根据所制定标准的对象、内容及适用范围从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搜集信息。
(一)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在制定某项标准时,首先是了解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技术水平、产品实现情况、质量状况、市场占有情况、发展趋势等内容。如制定某一项产品标准,就必须掌握同类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现状,包括生产情况、主要技术指标、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和提高质量的可能性、顾客和市场的要求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等,然后分析本企业实现产品的能力,如资源能力、工艺条件、检验能力等,这样就对制定标准的依据和能够制定标准的条件做到心中有数。
(二)有关最新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是制定标准的基础。企业可通过收集国内外有关科技文献及出版物,有关专利和发明方面的信息,产品样本、样机、样品等,从中了解有关科技成果和发展趋势,将其转化为标准。
(三)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是制定企业标准的重要依据。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往往是多方面的。如:顾客对产品/服务的要求,有明示的、隐含的和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这些要求和期望可归纳为性能要求、可靠性要求、安全性要求、经济性要求、交付周期、售后服务、美学等。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研了解顾客对产品的需求和期望。
(四)生产/服务提供过程及市场反馈的统计资料、技术数据
企业在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过程中,对生产/服务全过程进行测量,积累了大量数据,还有企业拥有从市场反馈的统计资料,以及企业在生产实践中积累的技术数据、统计资料等,将这些资料收集起来,进行分析、对比、研究,为合理确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提供科学依据。
(五)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及国内相关标准
企业可以较容易收集到。国外先进标准则较难收集,企业可采取经济合作、技术引进、国际标准、国外技术法规及我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信息资料是公开发行的,出国考察等多种途径获取。
在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的基础上,方可提出企业标准的立项申请。企业标准立项申请通过后,可进一步制定工作计划,配备相应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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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草案
企业在标准立项后,要成立标准起草小组(或起草工作组),参加起草小组的人员和人数应根据所起草标准的对象而定,一般由具有实践经验的从事技术工作或管理岗位的骨干成员组成。
起草小组对搜集到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优选,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证,然后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编制说明的结构和内容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使用习惯自行规定,以能够给相关方说明标准制修订的原则、主要技术内容和变化及相应的理由为基本原则。企业标准草案按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起草。
产品标准内容的编写应反映产品特性,至少包括满足产品使用需求的功能性指标、技术指标、必要的理化指标及相关检验方法,可包括环境适应性、人类工效学等方面的要求,还可包括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运等要求。具体按GB/T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的规定编写。
服务标准内容的编写应体现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舒适性、时间性、文明性等特征要求,至少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提供、服务质量与控制及验证等内容。具体按GB/T24421.3-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的规定编写。
产品/服务标准一般不包括产品的配方、组分、工装等可能涉及企业技术或商业秘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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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小组(或起草工作组)将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以及相关的附件等发至标准使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可发至企业外有关科研、设计单位以及大专院校、使用单位征求意见。
对反馈的意见要逐一分析研究、决定取舍,进一步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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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根据标准的复杂程度、涉及面大小,可分别采取会审或函审。审查企业标准应吸收本企业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外单位的专家和用户参加。
可采取会议或函件形式审查标准送审稿,审查内容至少包括: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
(2)符合或达到预定的目标和要求;
(3)可操作、可验证;
(4)与本企业相关标准的协调情况;
(5)符合本企业规定的标准编写格式。
在标准审查过程中,起草小组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用户的意见。对反对的意见也应慎重考虑,即使个别意见,只要有一定的证据,也不要轻易否决。对各种分歧意见要充分讨论和协商,使标准能充分反映各方面的利益,只有得到大多数同意,最好是没有继续反对的意见,审查才算通过。
会议审查应有会议纪要和对标准草案的审查结论。审查纪要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查会议的主持单位、参加审查会的单位和人员对标准水平的认定情况等。会议审查时,经审查修改后的标准送审稿和审查会议纪要应经与会代表通过。
经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起草小组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编写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和意见汇总处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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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编写标准报批稿,准备报批需呈交的相关文件资料,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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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企业标准应定期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当外部或企业内部运行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的结论包括继续有效、修订、废止3种。
(1)继续有效:标准内容不作修改仍能适应当前需要,确认继续有效。对标准只作少量修改时,可采用修订单,确认标准继续有效。
(2)修订:标准内容需要改动才能适应当前使用的需求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予以修订。
(3)废止:标准已完全不适应当前需要,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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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复审结论决定为“废止”的标准,企业予以公告废止。企业在自主研制标准时,建议采用完整的企业标准制定程序,以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性和合理性。除了上述一般程序以外,企业在不同的情形下,其标准制定的程序也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