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体系构建要充分考虑战略性产业的特点。
我国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更新快、跨部门协助、技术高的显著特点,注定了需要超前标准化的战略布局,在建设产业链创新体系时必需同时考虑标准体系规划的问题 ,通过标准化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但目前我们在构建创新体系时并没有充分考虑战略性产业的特点,往往大量科研资源直接马上投入单项的技术创新,以为在同一重点领域大量的创新成果积累下来自然就能形成创新体系。以致科技投入与产出的绩效比不优化,在战略布局,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上科研投入滞后于单项技术创新时,科技投入撬动产业经济的杠杆就发挥不好,甚至很多创新到结题验收时就已经有新的技术路线所代替成了主流。
创新体系并不是简单的创新集合,首先“更新快、技术高”的特点需要超前标准化的战略布局,在技术研发的前期就要把标准化工作同步考虑进去,建立标准科研产业协同跟进机制,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其次“跨部门协助”特点需要我们在构建创新体系之前就要用“体系”的思想来科学规划布局,不能让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上的科研投入滞后于单项技术创新的投入。
(二)激励科技成果转化时,没有发挥好标准这个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作用。
在《促进成果转化实施细则》、《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与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等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中,大部分以技术合同成交额成重要考评指标,政策倾斜科研人员从专利的收益,技术交易中上去体现。技术合同转让了专利卖掉了就等于科技成果转化了?要知道专利从科研院所卖给企业后,企业面临将这些专利技术进行产业化才是科技成果转化最核心的部分。然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使科研更热衷于“造专利”,而不是“用专利”,标准化既是科技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创新与经济结合的纽带,然而在要产出科技成果时强调专利的同时没有强调需要形成标准形成生产力,以致于科研到达产出专利这一步后,后续使技术形成生产力的环节动力不足。
企业做标准化科研往往是为了占领市场迫使它的内生动力来推动和支撑这项工作。我国在激励成果转化时,若不能跟国际接轨,从支持”产业专利”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专利池布局,引导知识产权与标准结合上转变的话,我们所构建的重点产业创新体系将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能够放在全球经济环境中去竞争的“体系”,这些创新的集合体也难以形成能影响全球产业布局的影响力。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是生产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标准化是实现这种转化的重要杠杆我们在考虑成果转化的问题上,要让标准化这个撬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杠杆作用发挥充分,不能忽视对链接创新与经济的重要桥梁的投入。
(三)创新联盟并不等于同质创新的集合,创新体系更需要产业链的规划。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每年在引导产业联盟的发展上投入了大量资源与科研政策倾斜,不少国家级创新产业联盟拥有不少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科研成果,但产业化进程依然很慢,联盟强强联合的优势并没有突显的原因之一:产业联盟不缺乏龙头企业,联盟中同质化的企业多,形成产业链合作的少;龙头企业尽管拥有产业链前端优势,但尤于配套合作少,只能孤军奋战式地从研发到应用到产业化,链条拉得很长,他们无法更专注的把握产业链高端规则,无法在掌握核心技术的基础上专注的再创新再引领。
联盟中要能形成产业链分工抱团发展,就必需要注重创新体系产业链规划,注重投入单项的创新,更要注重产业标准体系规划路线图的研究,上中下游科学布局同时急用先上,重点解决产业瓶颈问题,同时要利用标准的凝聚作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分工协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中的技术创新经过建立标准体系的系统性的规划和提炼过程后自然形成了体系,并且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了标准规则得以完善和巩固。利用标准来规范与引导新兴产业壮大,使龙头企业能把工作重心更专注于把握产业链高端的规则,而不是孤军奋战地又要研发,又要培育市场,又要开发下游应用配套的合作伙伴。新兴产业的布局、规划和发展,首先要考虑与其配套的同步标准化顶层设计,才能保证技术体系的协调一致,保证各项预期目标落实。(源自《标准化促进重点产业链创新体系建设的研究》,作者:谢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