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个“4·23世界读书日”掀起了全民阅读的热潮,说到读书,公共图书馆藏书丰富、设施齐全,是个理想的阅读场所。那么你知道公共图书馆有相关的标准吗?
市标准化院介绍,GB/T 28220-2011《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规定:公共图书馆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
省级馆、地级馆、县级馆的馆藏印刷型文献入藏总量分别达到135万册、24万册、4.5万册以上,年新增藏量分别达每百人1.7、1、0.6册以上;馆藏电子文献年入藏量分别达到9000种、500种、100种以上。
图书馆双休日对外开放,省级馆、地级馆、县级馆每周开放时间分别不少于64小时、60小时、56小时。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专供读者使用,省级馆100台以上,地级馆60台以上,县级馆30台以上。馆内与局域网或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网络接口设置数不少于阅览座位的30%。